“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2023冬季游河北福地过大年宣传推广活动启幕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以“大气磅礴壮美之至”的《河北冬季邀约》主题宣传片开场,在舞蹈《欢喜过大年》热闹喜庆的氛围中正式拉开帷幕。活动现场进行了《冬季游河北福地过大年》主题推介,通过视频对河北文旅优惠政策及措施进行发布。
近年来,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着力推动全省文旅产业复苏,全省文旅系统集中力量,紧紧围绕服务全省人民和吸引京津及各地游客,出台系列政策,大力丰富人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和旅游生活,推动文化和旅游恢复振兴,开创文旅发展的新局面。河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张才在致辞中指出,河北风光秀美,文化璀璨,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通过举办省市旅发大会,打造了一大批全域旅游精品片区,旅游产品供给日益丰富,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优化,为广大民众和游客畅游河北,提供了越来越多样化的选择。河北冬季旅游同样丰富多彩,乘着北京冬奥会精彩成功举办的东风,河北冰雪旅游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达到了全新高度。北京冬奥会雪上项目主赛场崇礼,建有十多家高水平滑雪场,以及多个配套齐全的冰雪小镇,已经成为冬季旅游的热门打卡地。同时,河北各地高品质温泉星罗棋布,各具特色。正定、广府、蔚县等地古城古韵和民俗庙会的热闹喜庆相得益彰,成为人们旅游过大年的首选。
据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景山介绍,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抢抓后奥运经济重大机遇,着力构建白色冰雪、红色党建、绿色休闲、健康养老等文旅新场景,下一步,公司将发挥国企优势,承载旅游强省使命,面向京津,服务京津,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用心做好旅投文旅品牌。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巡视员史安平表示,京冀两地自古以来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未来两地文旅部门将持续推动资源互享、客源互送、市场互利,共同谱写京冀文旅协同发展新篇章。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一级巡视员王鹤云在致辞中指出,河北冬季旅游资源丰富,冰雪、温泉、民俗各具特色。特别是张家口作为2022北京冬奥会的承办地之一,已经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冰雪旅游胜地,京张高铁的开通运营更是让京津和全国民众到张家口旅游更加便利。这次,河北在北京举办“冬季游河北”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全省冬季旅游主题活动、特色产品线路、惠民便民措施,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民众到河北旅游的热情,繁荣冬季旅游市场,助力“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成为节日新风。
会上,河北文旅优惠政策及措施同时进行发布。同时,北京旅行社、北京房车露营自驾旅游协会、旅游达人发布了“送客入冀”计划,河北航空带来了“快乐邀约冬游河北”快闪表演等。
春节假期是人们探亲访友、休闲旅游的高峰期。据悉,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积极响应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2023年新春旅游休闲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大力创新宣传推介,提升“冬季游河北福地过大年”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和旅游活动,借助文化旅游市场“春风回暖,万物复苏”的大好时节,大力开展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引导广大游客参与冬季旅游休闲,擦亮冬游河北这张夺目的冰雪名片丰富春节文化和旅游生活,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有序恢复发展,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冬季游河北福地过大年河北省文旅厅抓住文化和旅游发展迎来复苏振兴的新机遇、新希望,秉承着合作共赢、创新开放的理念,响应文旅部“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2023年新春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号召,全方位深耕、整合冰雪旅游资源,联动省内各市推出“戏冰雪、泡温泉、品美食、游古城、赏民俗”五大主题冬游产品和精品线路,让河北成为京津游客休闲度假的首选地。
活动现场,省文旅厅副厅长王荣丽对“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主题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王荣丽指出,本次征集活动以“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为主题,参选歌曲要求主题鲜明、旋律流畅、易于传唱,能够体现河北文旅特色,展示河北文旅形象,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鼓励作品体裁、形式及风格多样化,同时具有创新性,易于网络等新媒体传播。本次歌曲征集活动将评选11首优秀歌曲作为优秀作品,共设奖金50万元,其中一等奖1首,奖金20万元;优秀奖10首,每首奖金3万元,征集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至3月15日。
据了解,河北省共150余家A级景区推出门票免费或半价活动,80余家星级饭店推出春节期间房价减半优惠活动。此外,推出各类文化和旅游活动600余项。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